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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虛列免稅額將受罰鍰處分   (2008/11/14)
資金回流免稅 須存OBU專戶   (2008/11/14)
350萬以內報廢損失 免報備   (2008/11/14)
國民年金給付-- 全額免稅   (2008/11/14)
便利商店繳納營所稅核定暫繳稅款   (2008/11/7)
營業人購買犒賞員工禮品所取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2008/11/7)
營利事業購置不符編定用途之土地,在未取得合法所有權前,縱經交付使用,已支付之非專案借款利息仍應予以資  (2008/11/7)
經核准投資抵減之設備或技術於交貨之日起3年內轉借、出租或轉售,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   (2008/11/7)
電動自行車不課徵貨物稅   (2008/11/7)
未取得專利權之專門技術,尚無所得稅法第60條有關無形資產攤折規定   (2008/11/7)
私立學校資金遭不法挪用,不能免稅   (2008/11/7)
佣金支出若未依佣金協議內容履行,又無法證明有代理仲介勞務之事實,尚難認定有佣金支出之必要   (2008/11/7)
放寬營利事業交易對象為無實質從屬或控制關係者須向稽徵機關申請確認免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之規定   (2008/11/7)
個人綜合所得課稅年度是採收付實現原則   (2008/11/7)
公益彩券中獎獎金,扣繳20﹪繳稅即可,不必再申報所得稅   (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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