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稅務新知 | 人員簡介 | 部門介紹 | 帳務部門 | 工商部門 | 國稅局小叮嚀 | 網網相連 | 連絡我們
稅務新知
營業人出售庫存贈品仍應開立發票  (2009/8/4)
有所得即應申報,如有疑義應予查證,不得自認為免稅而漏未申報,以免遭罰鍰  (2009/8/4)
市場內攤位仍應繳納房屋稅  (2009/8/3)
另有土地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居住者,地價稅仍可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009/8/3)
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等,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之營業人,應否辦理營業登記?  (2009/7/31)
北區查稅,選定不易久存商品  (2009/7/31)
營業人出租國際海纜電路與其他國內營業人應課徵營業稅  (2009/7/31)
個人代墊市地重劃會款項,以取得重劃後土地為報酬,核其所得性質係屬其他所得,仍應併課其綜合所得稅  (2009/7/30)
出租房屋外牆或出租土地供懸掛或樹立廣告用,其租賃所得必要損耗及費用扣除之認定方式  (2009/7/30)
律師事務所支付聘僱律師加入公會之入會費用,不得列報執行業務費用  (2009/7/30)
以「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成立他益信託,應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  (2009/7/29)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不得列入民法第1030條之1請求權範圍  (2009/7/29)
外銷損失每筆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應檢附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2009/7/29)
營業人自98年8月1日起應使用修正後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辦理申報  (2009/7/28)
大樓(廈)管理委員會將停車場、外牆、屋頂、陽台出租,收取租金收入,應否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2009/7/28)
當前頁62/148
首頁| 上頁| 下頁 | 尾頁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maintained by M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