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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罰很大  (2009/9/10)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機關團體出租資產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2009/9/9)
遺產稅或贈與稅之罰鍰申請分期繳納不得加計利息  (2009/9/8)
列報配偶免稅額,應已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始可申報  (2009/9/8)
八八水災遺產稅申報注意事項  (2009/9/7)
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仍可減除扶養親屬之免稅額  (2009/9/7)
哪些情形免辦暫繳申報?  (2009/9/4)
餐廳提供結婚喜宴服務,可否開立三聯式發票?  (2009/9/3)
投資用之不動產,不得提列費用攤還  (2009/9/2)
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   (2009/9/1)
大陸地區人士以其在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向臺北市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2009/8/31)
經法院依不當得利判決給付個人相當於租金之利益,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2009/8/31)
書立承攬契約之納稅人常誤以為印花稅是工作完成時才須繳納,這是不正確的觀念喔!  (2009/8/28)
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休息站應課徵房屋稅  (2009/8/27)
外銷貨物公司員工攜帶出口,營業稅得否適用零稅率?  (200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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