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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藥房藥局應按營業用稅率稅率課徵房屋稅  (2009/11/25)
澄清近來網路流傳「年收入160萬元以下可獲得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的訊息並不正確  (2009/11/25)
受僱於他人之律師其收入為薪資所得  (2009/11/24)
營業人以設備作價認購他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核屬銷售貨物行為  (2009/11/24)
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或支出金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應列作資本支出  (2009/11/23)
購買小型汽車及機車減徵貨物稅之優惠,即將到期  (2009/11/23)
機關團體已將購置資產列為與創設目的活動有關之資本支出者,以後年度不得再提列折舊  (2009/11/20)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核定稅額,可於98年11月底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2009/11/19)
營利事業於98年5月29日前辦理決算或清算申報不實者,不罰  (2009/11/18)
憑單及扣繳稅額繳款書格式將修訂,請申報單位注意!  (2009/11/18)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薪資所得扣繳疑義解答  (2009/11/17)
以舉發扣繳單位虛報薪資為由未依限補繳稅款仍應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2009/11/16)
為何有些自助餐、便當店,每月營業額超過新台幣20萬元,卻沒有使用統一發票?  (2009/11/16)
其他飲料品應課徵貨物稅之明確定義範圍  (2009/11/13)
政府委託教育機構辦理社區大學之勞務收入免稅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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