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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漏報預售屋買賣之財產交易所得,處漏稅額0.5倍至1倍之罰鍰  (2011/10/25)
非屬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不用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2011/10/24)
房屋被拍賣不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2011/10/21)
納稅義務人互以持有兩年內不動產交換,兩人皆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2011/10/21)
營業人未於調查基準日前申報銷售額、應納之營業稅額,無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 規定免罰之適用  (2011/10/20)
請依限繳納100年第3季小規模營業人查定稅款  (2011/10/20)
即日起國稅局將執行自然人出售6戶以上房屋選案查核作業。  (2011/10/17)
將國外存款匯入國內幫他人繳納股款,補稅近千萬元   (2011/10/17)
以當期紙本統一發票之字軌號碼開立電子發票,應於發票備註欄註明已使用網路傳輸  (2011/10/14)
個人或營利事業得以匯款收據、劃撥儲金存款收據或機關團體開立之捐贈收據擇一列報賑災專戶之捐贈扣除額或費  (2011/10/13)
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文修正說明  (2011/10/13)
以廢棄儲值卡冒退稅款 北區國稅局全面出擊  (2011/10/12)
納稅人或擔保人不可借分期繳納稅款而有脫產規避稅捐之行為  (2011/10/12)
台商於大陸地區死亡,納稅義務人應以死亡證明取得海基會驗證證明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  (2011/10/7)
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4款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不動產特種貨物出售時,仍應取得相關農業使用  (20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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