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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財產出租租金較一般租金低,稽徵機關得參照一般租金標準計算租金收入  (2008/9/18)
執業醫師或診所如有非健保給付自費收入者應併所得申報以免補稅送罰  (2008/9/18)
外銷損失應檢附證明文件  (2008/9/18)
可適用盈虧互抵之要件  (2008/9/18)
自94年度起未分配盈餘之計算基礎,係依營利事業當年度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  (2008/9/18)
藝人工作室或經紀公司行業代號適用之規定  (2008/9/18)
家庭主婦 65歲也能按月領錢   (2008/9/18)
漏報大陸遺產 連補帶罰   (2008/9/18)
政府課錯稅 退稅期不設限   (2008/9/18)
營利事業進、銷、存,應確實依據商品之類別及等級記載,以免其營業成本遭以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核定   (2008/9/8)
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銷售商品或勞務之所得課稅規定   (2008/9/8)
放寬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零稅率銷售額適用範圍   (2008/9/8)
售高球證 應報財產交易所得   (2008/9/8)
售地拆屋 未折減額不能列損失   (2008/9/8)
商標專利上網辦 可省300-600元   (2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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