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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2萬元內綜所稅 超商將可繳納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8.09.05 02:54 am

行政院院會昨(4)日通過「公庫法」修正草案,將便利商店歸入公務服務體系,未來民眾繳納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業事業所得稅,只要金額在2萬元以下,都可就近到便利商店繳納,不用再跑金融機構。財政部官員表示,預定最快於2010逐步實施。

財政部官員說,目前包括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地方稅,因每年所繳交的稅額固定,稅單上可印製電腦條碼,所以民眾可直接拿著稅單到便利商店繳錢,但個人綜所稅、營業稅、營所稅等國稅,必須由民眾申報,每年資料不同,印製條碼較為困難,財政部正研議將稅單條碼化,完成後才能到便利商店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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