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台北市採用人工查核違規使用車牌,一年約4,000件,台北市稅捐處近日創新違規清查手法,上半年總計辦理2,600件違規車輛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案件,補稅金額為2,709萬元,罰款達4,222萬元。
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繳使用牌照稅,仍行駛或停放於道路,除補稅之外,還要處一倍罰鍰;若牌照經註銷仍行仍繼續使用道路,補稅之外還加處兩倍罰鍰。台北市稅捐處利用台北市停管處路邊收費停車檔案,勾稽違規車輛清冊,一次即查獲2,500件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案件。
台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表示,這項創新讓台北市稅捐處清查違規車輛牌照稅的效率大增,因此台北市稅捐處也特別提醒車主,應按時繳納牌照稅及依規定檢驗,若心存僥倖,小心受罰。
台北市稅捐處以往清查違規車輛牌照稅,是由13個分處採兩人一組的方式,攜帶手提電腦對停放在路旁的車輛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欠稅未繳或報停、繳銷、註銷牌照等車輛,則拍照取證逕行告發,並開立違反使用牌照稅法通知單,夾放在檔風玻璃上。
此外,台北市稅捐處也會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組成聯合查緝小組,對行駛道路的車輛實施突擊檢查,隨機查核有無欠稅或註銷牌照等違規情事,如發現有違規車輛,則當場開立舉發單及催繳繳款書。
謝松芳指出,台北市稅捐處最近創新違規車輛牌照稅的查緝手法,與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攜手合作,由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提供今年5月路邊收費停車格的電子資料檔案,與台北市稅捐處欠稅的資料相互勾稽,如果發現積欠牌照稅還繼續開上路的車輛,即可產製違規車輛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的舉發單,以便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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