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下半年上市櫃公司預估發放上兆元的現金股利,將成為政府稅收的大補帖。如以綜合所得稅中間級距稅率21%估算,至少可為國庫增加2,100億元的稅收。會計師就建議,政府應鼓勵上市櫃公司採取發放現金股利等有利稅收的營運措施,即使不對富人增稅,都可以自然增加稅收。
現金股利已成為上市櫃公司的主要股利發放政策,雖然大部分上市櫃公司為避免發放股票股利,造成股本迅速膨脹,但對國庫來說,卻具有增加稅收的效果。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高文宏分析,現金股利以實發金額課稅;而股票股利,則以面額10元課稅。如果是員工獲配的分紅股票,也只有所得在6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員工,才須就股票可實現日的實價和10元間的差價,計課最低稅負。
舉例來說,投資人領取1萬元的現金股利和1萬元的股票股利,初看兩者的稅負效果一樣。但領取股票股利者,市價和面額的差額屬於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免稅;發放股票股利,也具有把應稅的股利所得,轉化成為免稅證券交易所得的效果,同樣是讓政府課不到稅。股價愈高的公司,避稅效果愈好。
高文宏說,保留部分的租稅優惠,可能帶來比增稅更好的稅收效果。例如,給予營運總部租稅優惠,吸引台商回台,台商在台灣發放的股利,政府就可以課到股利所得稅,連未來的遺產稅都可以掌握課得到,效果比鼓勵回台第一上市、第二上市好很多。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郭心潔也認為,增加富人稅不見得要直接課所得稅,應該吸引外資在台灣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營業稅和綜所稅收都會增加。台灣若要吸引投資,應推動物流、營運管理中心或觀光業,提供有競爭力的租稅優惠,並幫助就業市場、帶動消費,從間接稅拓展稅源。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物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分析,只要稅率合理,例如將遺產稅率降至20%,很有機會改善課不到遺產稅的情況,而且降稅並非獨厚富人,若能吸引資金來台,資本市場活絡後,股市多數散戶也可以受惠,還能帶動證交稅、營業稅、所得稅、土增稅收成長。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專責富人租稅規劃的會計師呂旭明則認為,如果要從公平性討論資本利得的課稅問題,廢除土地增值稅改課土地交易所得稅,不失為可考量的方式,和開徵證所稅相較,土地交易不但數量較少、稽徵成本較低,也是國際土地交易所得的課稅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