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稅務新知 | 人員簡介 | 部門介紹 | 帳務部門 | 工商部門 | 國稅局小叮嚀 | 網網相連 | 連絡我們
稅務新知

經營民宿符合規定條件者免辦營業登記課稅
 

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供民宿使用,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
  該所特別提醒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或已超過標準之業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法規定申請營業登記,以免受罰。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maintained by M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