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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信託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受益人享有之信託利益權利價值或所得額,由信託受託人負擔納稅義務。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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