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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1103 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區分?
 

下面兩種是屬於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1.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人。
2.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但是一個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的人。
不屬於前面兩項所說的個人,就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及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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