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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綜所稅常見的錯誤
 

國稅局根據往年納稅義務人申報情形歸納出下列25則在審核上發現納稅義務人較常漏未申報或較易犯錯誤項目,提供您作為參考,以免遭到發單補稅,甚至處罰之情事: 


A、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除可就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填報於同一張申報書內申報繳納外,其餘各類所得均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繳納。惟納稅義務人卻常誤認為所得可分別申報,填報2張申報書。不過類此案件,稽徵機關將依據財稅資料中心產出之異常資料查核證實係夫妻關係後,合併計稅,以防杜短漏稅款並確實依法補徵並處罰。 

B、妻分居單獨分別申報,未載明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夫妻因分居無法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應於結算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字樣;如另一方未辦理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有短漏報所得時,以未申報一方為違章主體補稅並處罰。 

C、納稅義務人經常疏忽漏報受扶養親屬所得: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卻漏報該扶養親屬之所得,稽徵機關可依據財稅資料中心提供之扣繳及非扣繳所得建檔資料,查明有無短漏報情形,一經查獲除發單補徵外,達移罰標準者還要處罰。 

D、納稅義務人子、女未滿20歲有所得單獨辦理申報: 
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本法第17條規定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課稅。依此規定,凡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已婚者除外)而有所得者,均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課稅,納稅義務人如將未成年子女所得單獨申報,稽徵機關除依法合併歸戶課徵外,並依法處罰。 

E、納稅義務人浮報扶養子女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申報扶養不同戶籍且父母均有職業之姪子或他人子女,為免檢附姪子或他人子女同一戶籍及父母證件資料等,故意偽報為親子,類此案件稽徵機關可經由財稅資料中心提供之子女異常資料,核對戶籍,查出違章事實,除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F、納稅義務人列報已死亡親屬之扶養親屬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結算申報時,為減輕稅負,列報已死亡親屬免稅額,稽徵機關可依據死亡戶籍資料勾稽,便能查對死亡事實,一經查獲除補稅並處罰。 

G、納稅義務人虛報配偶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結算申報時,以假配偶虛報配偶免稅額,經稽徵機關將夫妻檔資料與結算申報書稅籍資料相互勾稽產出異常資料,證實配偶係偽造時,除補稅並處罰。 

H、納稅義務人於結算申報期間出國或服役疏忽未辦理申報: 
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出國或服役,在結算申報期間未辦理申報,亦未在稽徵機關核定前自動補辦申報或委託他人辦理申報,稽徵機關可依據財稅資料中心提供之課稅資料,經查獲除核定補徵稅款,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I、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年滿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或在補習班補習之子女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子女,限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而因在校就學(正式學籍)、身心殘障或沒有謀生能力,須檢附在學證明或醫師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子女無所得或無工作即可列報扶養,類此案件經稽徵機關查核剔除扶養,追減免稅額並予以發單補徵稅額。 

J、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扶養免稅所得者之子女: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之免稅所得者子女,不得由他人列報扶養,所稱他人包括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不重複扶養即可列報免稅額,經稽徵機關查明扶養親屬係免稅所得者之子女,即剔除扶養,並發單補徵稅額。 

K、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又收到扣繳憑單未補辦申報: 
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後,又收到扣繳單位寄發之扣繳憑單,納稅義務人不知應補辦申報而漏報該筆所得,致被稽徵機關核定補稅並送罰。類此情形,納稅義務人應重新詳細填寫1份正確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上角註明「第2次申報」及第1次辦理申報日期、收件號碼等字樣,以免受罰。 

L、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土地租金收入誤以43%扣除必要的損耗和費用: 
申報出租土地之收入僅得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常誤以房屋出租必要費用標準43%扣除,致短報所得,經稽徵機關更正補稅。 

M、佃農因地主收回出租耕地或政府徵收終止租約而取得概括性補償費屬佃農之其他所得,漏未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申報納稅: 
稽徵機關蒐集此類所得資料後,除送財稅資料中心建檔歸戶外,並發函輔導納稅義務人將該項所得半數合併綜合所得申報納稅,但因無扣繳憑單易疏忽未申報,由於此類補償費金額少則數10萬元,多則百萬元以上,一旦漏未申報,補稅還要處罰。 

N、納稅義務人漏報緩課股票移轉之薪資所得或營利所得: 
納稅義務人取得行為時獎勵投資條例第13條或88年12月31日修正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6、17條規定之增資緩課股票,移轉年度漏未以面額【如轉讓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或面額加計所含可扣抵稅額合計數),以實際轉讓價格(或轉讓價格加計所含可扣抵稅額合計數)】申報納稅,取得方式為盈餘轉增資者屬營利所得,員工分紅則屬薪資所得。納稅義務人常疏忽漏未申報,稽徵機關可依據財稅資料中心提供之證券商或公司列報之「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建檔資料,補徵並處罰。 

O、執行業務者及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負責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疏忽未填報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 
部分執行業務者及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之經營者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誤以為該項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由稽徵機關核定即可,而漏未申報。類此案件,如經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核定有所得時,除補稅外還要處罰。因此,應於結算申報書內填寫執業場所、收入總額、必要費用及所得額,並檢附收入明細表及損益表等資料。 

P、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漏報各該事業之營利所得或應分配之盈餘: 
一般營利事業(非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未將經營獨資營業或合夥營業之營利所得辦理申報,或自認經營之營利事業為虧損而漏報,稽徵機關可依據財稅資料中心提供之營利所得資料據以查核,一經查獲除補稅外並處罰。 

Q、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按擴大書面審查實施要點調整營利所得者,漏未重新按調高所得額列計其營利所得,補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獨資資本主、合夥組織之合夥人依事業帳載所得額核計營利所得併同其他各類所得先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嗣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改按擴大書審實施要點之純益率申報,該資本主或合夥人漏未依調整後之所得填報,致發生短漏報情事,除補稅外還要處罰。 

R、納稅義務人因未取得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憑單或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而短漏報薪資、利息、股利等所得: 
納稅義務人因離職或變更地址未接到扣繳單位寄送之扣、免繳憑單等,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按實際所得申報,致發生短漏報情形,經稽徵機關依財稅資料中心歸戶交查資料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罰。 

S、納稅義務人漏報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之利息所得: 
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利息免予扣繳,並非免稅。納稅義務人常誤認免扣繳之所得為免稅所得而未申報。如納稅義務人之利息(含優惠存款利息)已超過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而漏未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除補稅還要處罰。 

T、納稅義務人漏報私人借貸利息及抵押利息等所得: 
私人間之借貸及設定抵押登記所產生之利息所得,因未開立扣繳憑單,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結算申報時經常疏忽漏報,經稽徵機關調查後,除補稅還要處罰。 

U、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填報所得額按扣繳憑單「所得淨額」填報造成短漏報情形: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經常疏忽按扣繳憑單之「給付淨額」金額填報而未依扣繳憑單之「所得總額」金額列報,致發生短漏報情形,經稽徵機關審核後除補稅還要處罰。 

V、 納稅義務人以偽造、變造證明文件虛報列舉扣除額: 
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得就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列舉扣除額項目中,醫藥及生育費限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勞保醫院、健保特約醫院、所及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醫院為限,納稅義務人如虛列、偽造或變造證明文件列舉扣除時,稽徵機關可依財稅資料中心提供之異常資料查核,一經查獲除補稅還要處罰。 

W、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經常疏忽未先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每一申報戶限以1屋,且每年扣除額以30萬元為限,並應先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以其餘額申報。 
例一: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實際發生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15萬元,可扣除金額零元。
例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6萬元,實際發生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38萬元,可扣除金額30萬元。
例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6萬元,實際發生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10萬元,可扣除金額4萬元。 
納稅義務人常疏忽未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造成多報扣除,經稽徵機關審核更正後發單補徵。 

X、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竊盜損失誤以災害損失列舉扣除: 
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列報災害損失,僅限納稅義務人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旱災等損失,且必須扣除保險賠償或救濟金的部分(應檢附稽徵機關當時調查核發的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竊盜損失屬災害損失而列報扣除,類似案件經稽徵機關審核剔除後發單補稅。 

Y、納稅義務人誤將上市公司股利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自88年1月1日起取得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股利,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不得列報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僅個人於8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公司,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所發行的記名股票股利且符合緩課規定者,其於88年度及以後年度轉讓或放棄緩課,始得適用個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規定。納稅義務人常將非屬上述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規定之股利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經稽徵機關審核後發單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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