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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贈與股票之價值如何計算?未逾免稅額,是否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之股票,若為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依贈與日該股票之收盤價計算贈與價值,但當日無買賣價格者,則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收盤價計算;若為興櫃股票,應依贈與日該股票之最後成交價計算,當日無交易價格者,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之最後成交價計算贈與價值;若為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依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計算贈與價值。 
  若在同一個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次贈與之財產總額合計數未超過免稅額111萬元,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惟股票贈與依規定必需辦理股票移轉登記,故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國稅局核發之免稅證明書後,持憑向股務代理證券商或發行公司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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