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開徵一個月,請納稅人於開徵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本市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單,將於本(9)月底前委託郵局按址投遞,納稅人收到稅單後,請在11月2日24時以前持稅單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 (郵局不代收),或稅額2萬元以下可到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從11月3日以後,便利商店是不代收逾期稅單,就只能到金融機構繳納,且每超過2天會多收1%的滯納金,在經濟性與便利性的考量下,早繳早安心。 稅處表示,未繳納牌照稅經查獲使用道路(含路邊停車)的罰鍰很重,為節省自身荷包,請在10月底前繳納稅款,以免加罰滯納金或倍數罰鍰。另外,為免除加徵滯納金或罰鍰困擾,納稅人可向稅處申請轉帳納稅,稅款會在繳納期限末日扣除,稅處還會寄達繳納證明通知。若對繳納使用牌照稅存有疑問,歡迎在辦公時段內撥打代表號3631810或2258523,承辦員將為您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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