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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執行業務者取得中獎發票亦可領獎
 

臺南高小姐詢問:本人開設牙醫診所,取得載有執行業務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的發票中獎,可以領獎嗎?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因執行業務者不屬於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8款所稱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等不適用給獎規定之範圍,是以,取得載有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號碼中獎,可以兌獎。領獎時,除於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填寫:中獎金額、中獎人姓名(或單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單位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電話並加蓋印章外,另須加蓋執行業務單位章,以資辨別,並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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