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在每年十一月開徵,納稅義務人會在十月底前收到稅單,而依規定,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所以,稅務局預先提醒民眾,今年的地價稅單是合併土地所有權人在大台南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徵,民眾如果同時擁有以前縣和市的土地,以往會收到兩張地價稅單,但是今年開始,只會收到一張稅單。
另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每年地價稅每戶稅額在一百元以下者,免予課徵。依此規定,則縣市合併後,對民眾又造成甚麼影響呢?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往擁有縣、市土地核定之地價稅額,若每戶未滿一百元,因為免予課徵的規定,所以不會收到地價稅單;但是今年地價稅是就土地所有權人在大台南全部土地合併歸戶計算,倘若民眾以前因為地價稅額未滿一百元而未收到稅單,今年就有可能因合併歸戶計算後,稅額超過一百元而收到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