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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使用牌照稅現金退稅,車主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並備齊相關文件親洽辦理,即可當場退現金,請民眾多加利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無違章、欠稅車主如有溢繳使用牌照稅申辦現金退稅時,車主本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及相關文件赴該局總(分)局櫃台辦理,即可當場領取退稅現金,惟如車籍異動當日即逕赴該局申辦現金退稅,請於洽辦前先以電話確認,避免因資料尚未更檔以致車主徒勞往返;如受退稅人為身心障礙者,得填具委託書並備妥受退稅人及代理人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檢附相關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尚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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