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訊>退稅人已更改受款人名稱,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退稅人收到退稅支票,但本人已改名,該筆退稅款即無法兌領,需先向稅務局辦理更改支票受款人名稱後,始可向銀行兌領。 苗栗縣稅務局表示,受退稅人本人可持退稅支票、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更改事由證明文件,填妥申請書向稅務局申請更正退稅支票,如委託他人代辦,須另附委託書及攜帶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