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稅務新知 | 人員簡介 | 部門介紹 | 帳務部門 | 工商部門 | 國稅局小叮嚀 | 網網相連 | 連絡我們
稅務新知

北市稅處全面催繳地價稅
 

為使納稅人完成依法納稅的義務,並維護租稅公平、充裕庫收,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自10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積極展開地價稅催繳送達作業。對於欠繳地價稅且同時滯欠房屋稅者,該處基於愛心辦稅,重新補發稅單,並改訂繳納期間自100年4月6日至5月5日止,於3月中旬交由郵局以雙掛號寄送。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天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並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為維護納稅人權益,並善盡國民應盡之義務,該處呼籲納稅人收到補發稅單後,請在限繳期限內繳納,才不會因逾期繳納而遭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執行。

該處進一步說明,配合財政部訂定99年7月1日起金融機構代收各類條碼化繳款書作業,今年繳款書格式全新改版,而納稅人收到補發的稅單,除可持稅單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外,還可至全家、萊爾富、7-ELEVEN、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由於本次稅單為重新補發,無法提供其他如ATM轉帳納稅、信用卡等繳稅方式。

對於課稅內容或稅額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利用該處服務電話23949211轉分機181、182,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maintained by M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