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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董事會會議 會計師須出具意見
 

金管會加強管控上市櫃企業的董事會程序正義,會計師未來除簽證財務報表之外,還要負責針對董事會會議出具意見,將附在財報的最後一頁。證期局表示,新制度今年一定會實施,最快8月申報半年報時可望上路。

官員表示,會計師針對董事會出具的意見,不會像財報當中的「保留意見」、「非無保留意見」等僵硬文字,證期局賦予會計師較自由寫作的空間,讓投資人更了解該企業的公司治理為目標,作為民眾投資的參考指標;不過會計師必須本於專業與法律,忠實反映,否則會計師本身也有觸法之虞。

證期局指出,這項辦法並非強迫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時,必須要有會計師在場,會計師可以事前審查會議通知單、討論事項、表決辦法;事後再審閱出席簽名真偽、委託事項有無符合權責、決議過程是否公正允當。會計師可以選擇每次董事會前後進行查核,也可以選擇簽證財報時,一次檢查。

力霸事件後,金管會大幅增加會計師的權責範圍,除力霸集團部分簽證的會計師遭停簽罰款等嚴厲處分,金管會日前也決定賦予會計師生殺大權,今年第三季開始,只要會計師對所簽證公司繼續經營假設有重大疑慮者,主管機關就可以變更交易方式。此外,會計師還要查核董事會會議,以強化公司治理。

證期局今年針對公開發行公司的董事會會議,做出詳盡規範,包括必須錄音或錄影、董事利益迴避,證期局訂出的會議規範洋洋灑灑共20條;企業故意違反規定,還將觸及刑事罪。根據統計,目前已經有九成上市櫃企業已經完成相關的會議章程修訂,以符主管機關要求;證期局將擴大對少數企業,進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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