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稅務新知
|
人員簡介
|
部門介紹
|
帳務部門
|
工商部門
|
國稅局小叮嚀
|
網網相連
|
連絡我們
稅務新知
村里辦公室免稅但鄰長辦事處不得免稅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新化分局表示:村里辦公處依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款規定免徵房屋稅,但
鄰長辦事處,依臺灣省鄉鎮縣轄市公所組織規程準則第14條第2項規定,因無設鄰長辦事處之規定,是以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maintained by M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