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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調查結果可用為次期核定稅級之依據
(南縣訊)台南縣稅務局新化分局表示,
稽徵機關對於娛樂商經予評定等級稅額後,如根據調查資料,發現該營業人實際營業額已超出或低於所評定稅級時,可於次期起參酌實際營業額重行核定稅級,不予追溯退補。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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