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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老人會所有供文康活動使用之房屋未作他用免徵房屋稅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新化分局表示:老人會所有供文康活動使用之房屋,如確為提供老人閒暇活動調適身心所必需,並未作其他使用者,可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
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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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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