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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房屋現值如何評定。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按房屋現值及規定稅率課徵,那房屋現值如何評定呢?依房屋稅條例第10及11條規定,房屋現值是依據納稅義務人之申報資料,並參照桃園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核計。現行係以「房屋標準單價表」、「折舊率標準表」及「房屋位置所在地段等級表」等,作為核計房屋現值之依據。而房屋標準單價則依不同構造別、用途別、總層數,訂定不同的標準單價,所以面積相同的房屋會因構造(建造材料)、用途、總層數、使用年數及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等狀況而有不同的房屋現值,並非以房屋的實際造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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