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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可使用網路整批申報方式,其申請期限自99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於5月1日開始,欲使用網路整批申報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以下簡稱「代理人」),請儘速於430日前辦理申請。
本局說明:為方便代理人代理多家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電子結算申報系統提供網路整批申報功能,只要於該期限內檢具「代理營利事業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委託人明細表」及「委託書」等文件,向委託人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請委託代理人代理申報,則該代理人可利用「代理人」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報稅密碼」,將所有委託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整批上傳。
本局提醒您,網路申報便利、省時,請代理人把握4月30日之截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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