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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電子發票可自動對獎省時又方便
 

      陳小姐最近透過網路購物,收到商家以電子郵件通知的發票資訊,聽說這是政府所推廣的電子發票,對此她不禁要問:收到的電子發票應如何對獎呢?
  南區國稅局表示:經核准使用電子發票的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非營業人時,只要購買人提供其基本資訊(姓名、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帳號及寄送地址),營業人即可於統一發票開獎日翌日起3日內,透過電腦系統逐一寄發簡訊或電子郵件予各中獎發票的買受人,請求買受人於3日內回覆確認中獎統一發票的寄送地址。營業人至遲需於開獎日翌日起10日內將中獎的統一發票收執聯以掛號郵寄買受人。買受人收到中獎之發票後,即可持該發票辦理兌獎,毋需再費心的蒐集發票及逐張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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