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豐商業銀行於98年10月27日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完成公開分包標售,並預定於99年4月3日分別與元大商業銀行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完成正式交割作業,將於99年3月31日起停止受理代收/代繳各類稅款、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罰鍰等費用。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為免影響納稅人權益,該處已挑檔產製約定慶豐商業銀行轉帳繳納北市地方稅之相關帳戶資料,並請該銀行轉承接銀行提供新舊帳號對照表,以便主動更新相關長期約定轉帳帳號,納稅人毋庸另行申請。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99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未於開徵前2個月辦理約定轉帳納稅之納稅人,繳納稅款時請至其他有代收稅款之銀行繳納,或至便利商店繳納,亦可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ATM繳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