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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臺灣指數股票型基金以直接跨境方式於我國境外上市,免徵證券交易稅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求強化我國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臺灣指數股票型基金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並以直接跨境方式於我國境外上市,投資人在我國境外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該指數股票型基金,免徵證券交易稅。
本局指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基於平等互惠及相互掛牌原則,使臺灣於全球經貿結盟「區域化」與「雙邊化」之趨勢下,免於被排除於東亞經濟整合之力量中,提昇我國ETF於國際市場的知名度,並使我國證券市場之國際化,以吸引更多境外ETF直接跨境來臺上市,以活絡國內ETF之次級交易市場之前提下,以及考量投資人於境外證券次級市場買賣臺灣ETF,其於境外交易時,因受讓人無法履行代徵證券交易稅義務或繳納後無法求償之實情,且課徵證券交易稅恐影響臺灣ETF跨境於境外證券交易市場之流通性,以直接跨境方式於境外上市交易,投資人於境外證券市場買賣臺灣ETF時,免課徵證券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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