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擬妥輕稅改革計畫,民國99年起調降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將自40%降為35%;營所稅則採分年降稅,在五到十年內,將由現行25%稅率調降至15%。施行首年減稅利益超過500億元。
財政部今(21)日將向立法院提出稅制改革專案報告,除所得稅外,財政部還將調降遺產及贈與稅率、整合銷售稅並建立能源稅制。若能獲得立法院支持,將是近40年來幅度最大的改革。
研擬中的輕稅改革,還包括取消企業保留盈餘加徵10%所得稅,縮小最低稅負制的課稅範圍,降低外資股利所得的扣繳率。
輕稅減少的國家財政收入,主要需由促產條例在98年落日後、政府收回產業租稅獎勵優惠彌補,估計國庫至少需要1,200億元的減稅籌碼。
經濟部正研擬接續促產條例的租稅優惠法案,財政部希望全數取消企業享有的自動化與防治汙染設備投資抵減,並逐步縮減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減稅範圍。
稅改方案中,也有擴大稅基的計畫,將加速推動軍教人員薪資課稅案完成立法,並在98年以前,將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
綜所稅稅率已將近20年未調整,現行稅率為6%到40%五級,預計99年調整為5%到35%。最高稅率每調降1個百分點,估計稅收損失達20億元。目前按最高稅率40%課稅者,未來減稅利益合計將近100億元。
外資股東股利所得稅率現為40%,在綜所稅率調降後,其股利扣繳稅率也將一併自40%降為35%。
綜所稅降稅後,一年稅收損失高達400億元,不過,財政部希望一步到位完成,而讓營所稅改革採分年執行,每年調降1到2個百分點的稅率,來調整稅收損失的程度,配合促產落日回收稅收速度,預計在五到十年內逐步調降到15%,每年稅收損失約為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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