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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小貨車加裝座椅使用,小心被處罰鍰,得不償失。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款者,視為移用牌照,依規定會被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稅務局指出,最近警察機關路邊稽查,查獲小貨車逕行變更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之違規案件;因此,該局特別籲請車輛所有人注意,如原係屬小客貨兩用車,而已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為小貨車後,再加裝座椅變更回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之車輛,請依規定向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檢驗手續並補繳稅款,以免使用公路被查獲時,視為移用使用牌照,而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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