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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海釣娛樂漁船如純供作海上交通工具非娛樂稅之課稅範圍
台南縣稅務局表示:海釣娛樂漁船如純供為海上交通工具,尚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
免予課徵娛樂稅
。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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