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之課徵,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一戶,換句話說,土地係以縣(市)為歸戶單位,然後再按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後之地價總額高低,分別適用不同稅率計算,所以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最多只有一張地價稅稅單。而房屋稅係按比例稅率計算且未採總歸戶制,所以每一戶門牌開立一張房屋稅稅單,因此如有五棟房子分別編訂五戶門牌者,則有五張房屋稅單。 該局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假設您個人有財產,即有土地與房子,記得每年5月需繳納房屋稅及11月需繳納地價稅,若未收到稅單,也請記得撥通電話請承辦人員補寄,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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