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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陽台加建銘窗或是頂樓增建廣告塔,應否課徵房屋稅?
基隆市稅捐稽徵局最近接到民眾電話查詢「陽台加建銘窗或是房屋頂樓增建廣告招牌塔,須否繳納房屋稅?」,
稅捐局表示,陽台加建銘窗如僅為遮風防雨,
免
併計課徵房屋稅;如陽台加建銘窗,原主建物外牆拆除,兩者合併連貫使用,則應按
變更後面積
計課房屋稅。
另外,如房屋在頂樓增建廣告塔、招牌或牌樓,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居住房屋使用之擴大,與房屋稅條例第2條第2項課徵房屋稅之規定不合,所以類似情形
不必課徵
房屋稅。至於
搭置廣告塔牌獲得之收入
,則
應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
。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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