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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房屋供安養中心使用按實際使用情形課稅
由於台灣逐漸步入高齡化社會,許多業者看好老人安養市場,紛紛投入設立安養中心,關於其房屋稅課徵稅率,亦成為業者關心的問題。
基隆市稅捐稽徵局表示,房屋若供安養住宿使用者,按
住家用稅率1.2%
課徵房屋稅;供辦公或醫療使用者,按
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
課徵;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
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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