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訊)本局表示,自98年2月23日起油電混合車其貨物稅得減半徵收。依此換算,售價逾百萬元之油電車,將可省下10萬至15萬元貨物稅。 本局說明,油電混合動力車(HEV)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及經濟部共同認定係以電動馬達做為車輛動力驅動系統,核屬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4項所稱電動車輛,得減半徵收貨物稅。 本局進一步表示,油電混合車因經認定為電動車輛,除使其原應課徵之貨物稅得以減半,若再加上現行購買新車貨物稅補貼3萬元,更有助於車商之調價空間。因此消費者可將此降稅利益列入購車參考,既可響應環保亦可節省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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