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縣房屋稅額計算方式係以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單價為基準,稅額的大小雖然與構造別、總層數、用途類別及面積有關,但是如為簡陋房屋,則可以申請按房屋標準單價減成核計房屋稅額。 稅務局指出,房屋具有下列情形達三項者,為簡陋房屋,按該房屋所應適用之標準單價之七成核計,具有四項者按六成核計,具有五項者按五成核計,具有六項者按四成核計,具有七項者按三成核計: (一)高度未達2.5公尺。 (二)無天花板(鋼鐵造、鋼骨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之房屋適用)。 (三)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 (四)無窗戶或窗戶為水泥框窗。 (五)無衛生設備。 (六)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內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 (七)無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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