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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民房無償供村里辦公室及警察分駐所作辦公室使用者免稅
 

(南縣訊)民房無償供村里辦公室及警察分駐所作辦公室使用之房屋,如經查明確係專供其辦公使用,其實際使用部分並有明顯界限可資劃分者,在無償借供使用時間,應准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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