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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公會向會員所開立之會費收據免貼印花稅票
 

公會向會員收取的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所開立的銀錢收據,依照財政部的函釋,可以免貼用印花稅票。

該分處進一步指出,常有些地政公會及其他公會的會員,電話詢問有關該項銀錢收據,是否貼印花稅票的問題,根據財政部的解釋,這類的銀錢收據可比照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其向會員收取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所開立之收據免貼印花稅票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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