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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知
承租房屋作為營業場所或執行業務使用,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申報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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