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稅務新知 | 人員簡介 | 部門介紹 | 帳務部門 | 工商部門 | 國稅局小叮嚀 | 網網相連 | 連絡我們
稅務新知

如何杜絕虛設行號發票
 

七大撇步杜絕虛設行號發票

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有多起案件,都是因為營業人一時不察,明明有進貨事實,但卻不是取得實際交易對象的發票,而是拿到虛設行號所開立之發票來申報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被稽徵機關查獲後,予以補徵稅款,對營業人而言,真是損失慘重。
究竟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類似的情況呢?該局特別提出「七大撇步」讓營業人遠離虛設行號發票:
一、進貨收受統一發票應確認是否為實際交易銷貨營業人所開立之統一發票。
二、進貨付款時,如付款對象與開立發票之營業人不符時,應暫緩付款,並先查對銷貨營業人是否真實,經查對確實,並取得名稱相符之統一發票後再行付款。
三、進貨付款時,最好能以劃線並書有抬頭之支票付款。如以現金支付者,應請領款人在現金付款簽收單上簽名蓋章,並註明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等資料,以利事後查證時作為佐證資料。
四、盡量避免向來路不明的營業人或外務員進貨。對接洽業務人員的名片應妥為保存並做好徵信工作,對所交付之統一發票予以查證相符後,再依前述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五、交易過程之相關憑證(如運送貨物之託運單、送貨單、驗收單等)應妥為保存,以便事後相關單位查證時,作為進貨事實之佐證。
六、對於平時往來之廠商應有往來廠商名冊,不但可以便利雙方交易來往連繫,萬一取得不實的統一發票時,亦可供作佐證資料,證明發票來源。
七、販賣不實統一發票者,常見其登記名稱為「XX企業社」、「XX工業社」、「XX實業社」等無法從字義上辨別係經營何種行業,故如有新交易的進貨廠商,營業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www.etax.nat.gov.tw)「公示資料查詢」中查詢交易對象之營業登記資料(如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資本額、設立日期及營業項目等資訊)。
 
台北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50號5樓 板橋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27樓之3
電話:02-87878087(代表號)傳真:02-27648609     maintained by MID